广州吴文律师网

wuwen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涉外诉讼知识 > 正文

涉外案件的审限有无规定?

2009-03-04 11:29:25 来源:


涉外案件的审限有无规定?

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审理民事案件,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被侵犯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恢复和补救,民事诉讼法对一审普通程序、简易程序以及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都作了明确的规定。由于审理涉外民事案件,在送达诉讼文书,调查取证等方面花的时间一般要比审理国内民事案件的时间长,难以依照审理国内民事案件的审限审结案件。

因此,民事诉讼法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,不受本法有关期限规定的限制。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涉外民事案件,没有审限的限制。这样规定,主要是从审判实际出发,决不意味着审理涉外案件可以无期限地拖延下去。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时,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对各程序阶段规定的期间进行,尽可能使案件及早审结。

大家都在看

不能以已向被保险人理赔为由对抗

日前,云南省寻甸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,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保险公司已向被保险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